刘男,女,汉族,中共党员。2007年3月研究生毕业后任理学院辅导员,2013年9月至今任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2013级、2016级本科生辅导员,兼任学院团委书记、本科生党支部书记、学院女工委员,2016年7月至今任学院党务干事。刘男经过多岗位锻炼,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积极的进取心,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一、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升能力水平
作为一名党员,刘男同志在加强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持续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贯彻执行力。刘男在工作中注重加强理论研究,努力提升自己的科研水平和业务水平:2010年10月通过考试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刘男运用心理效应理论对学生开展专业性辅导,帮助11名出现心理困扰的同学走出了困境;主持校内科研项目4项,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校内科研项目9项,发表文章16篇;荣获辅导员业务技能展示三等奖一次,学生工作论文研讨会二等奖一次,三等奖三次。
二、在创新实践中前行,画好与学生的“同心圆”
1.立足本职工作,助力学生自我发展
学生工作无小事,在辅导员岗位上,刘男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着力做好学生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就业指导等重点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升、创新。2015年刘男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主导构建了“3323”思想政治教育提升计划和基于提升学生自我发展能力的“12345”学风建设体系。刘男在带班过程中结合两大体系,以“落实、落细、落小”的态度出色完成各项工作,全面助力学生成长成才。近10年来,刘男所带班级先后12次荣获“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五四红旗支部”等荣誉称号;所带三届毕业生共计652人一次性就业率均达到100%;所在单位近三年连续荣获“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多举措开展团学工作,丰富校园文化建设
2013年9月担任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团委书记以来,刘男在大学生科技竞赛、校园文化活动、基层团组织建设、社会实践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开展“舆香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秦岭野生动物园一日讲解员、羊元村支教等一系列课外实践活动;创办闻香识花、多米诺骨牌大赛、校园涂鸦等校级精品文活动;主持创建两个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材化创新坊”大学生科技实验室、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站。三年来在学生骨干的共同努力下,院团委取得了不俗的成绩:2014年11月荣获第26届“星火杯”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优秀组织单位”、2016年5月荣获学校“五四红旗团委”、2016年11月荣获学校“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
3.创新教育载体和形式,夯实支部建设
2013年9月至今,刘男担任本科生党支部书记期间,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内容,有效夯实了学生支部建设:以仪式感激发自豪感,严格规范党员培养、发展各个环节;完善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加强过程监管;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项要求与“三会一课”制度紧密结合;以党团建设为抓手,组织学生开展“学西电精神,做合格接班人”等道德实践在行动系列活动,以思想认同引导行为自觉;依托“党支部主题党日”,开展国旗礼赞、故事分享会、瞻仰马栏革命纪念馆、参观八路军办事处、志愿公益、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30余次,在生动实践中培育学生使命意识、凝聚思想力量。
三、服从工作安排,体现大局意识
今年9月份,按照上级的安排,刘男负责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路演组的项目对接工作,在落实好学院工作的前提下,刘男加班加点顺利完成了志愿者培训、项目组选手对接、展示材料采集、路演彩排、投资人面谈会场布置和组织等工作,确保了冠军争夺赛、四强争夺赛、投资人面谈等重要环节的顺利进行,为大赛的圆满召开奉献了一份力量。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因为办公室两位老师工作发生变动,学院对机关工作进行了调整,刘男同志体现大局意识,积极补位,在承担毕业班辅导员、团委等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又承担起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干事、党务干事等工作重任,任劳任怨,兢兢业业,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用心经营家庭
自工作以来,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作为学院女工委员,组织召开全院女教职工座谈会,不断完善女工工作,帮助女教职工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职能角色。家庭一直是刘男坚强的后盾,在生活中刘男用心经营和谐小家,与爱人互敬互爱,结婚以来,一直与婆婆同住,家庭和睦,生活幸福。
五、勤于学习思考,荣获多项荣誉
先后主持科研项目4项,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参与校内科研项目9项,发表文章16篇。
所获荣誉:
2010、2013、2015年,三次荣获“优秀党支部书记”荣誉称号;
2008、2010、2014年,三次荣获“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2010年,荣获辅导员技能展示大赛三等奖;
2010年,荣获“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2、2013、2014、2015年,荣获学生工作论文二等奖一次,三等奖三次;
2015年,荣获“优秀专职团干部”荣誉称号;
2015年,荣获学校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2016年,荣获“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2015、2016、2017年,所在单位连续三年荣获“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