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1 15:46来源: 来访问量:

西电工〔2014〕8号

关于评选2013~2014年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校园氛围,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学习先进、献身教育,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2014年学校工作要点和校工会工作要点,学校决定在教师节前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评选活动依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实施办法》(西电党〔2006〕1号)和校工会《关于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教代会代表和先进工会集体”的暂行办法》(校工字〔1995〕第5号)执行。

二、评选条件

此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严格执行文件制度。其基本条件如下:

行政先进集体能够认真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业务工作突出,无违法违纪事件。其中,教学单位能够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勇于承担教学任务,师生联系紧密,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管理服务单位能够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态度好、质量高,管理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行政先进个人能够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或者本年度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优秀教师要热爱教学工作,认真执教,教书育人,教学工作符合学校基本岗位职责要求,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方面成绩突出;先进工作者要在管理服务及学校其他工作中尽职尽责,勤奋上进,具有较强的服务观念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热情服务,业绩突出。

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能够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在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种工会活动,热心为群众服务,热心公益事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得到群众好评。

三、评选要求

1.评选活动以二级单位党委和分会为单位组织申报和推荐,并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见附件1)。评选活动要程序规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真正的先进评选出来,严禁“轮流坐庄”。

2.各单位推荐的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填写行政先进推荐表(见附件2、3、4)。

3.各单位推荐的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工会先进推荐表(见附件5、6)。

4.所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须附主要先进事迹(1000字左右单行材料)。

5.各类先进均在学校网站公示。

四、评选时间安排

1.6月30日前各单位报送推荐的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纸质版送至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dgh@ynyjxx.cn,电子表格可在校工会网站下载。联系电话:88204129,81891738。

2.教师节前由校评选先进领导小组和校工会分别研究审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表彰时间

2014年教师节举行全校表彰大会。

五、其他事项

1.凡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需将有关文件的复印件交到校工会,由校工会进行登记和归档。

2.6月30日前上报从教30年人员申报表(见附件7)。

附件:1.先进名额分配表

2.校级优秀教师评选推荐表

3.校级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表

4.校级先进集体(行政)评选推荐表

5.校级先进个人(工会)评选推荐表

6.校级先进集体(工会)评选推荐表

7.教育系统从教30年申报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