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校五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1 10:28来源: 来访问量:

工字〔2016〕3号

关于做好学校五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促进教代会代表履行好代表职责、行使好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和吸纳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征集学校五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人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含3人)或以代表团名义可联合签名提出提案。其中1人为主提者,其余为附议者。

二、提案内容

提案应具有代表性、全局性、可行性和规范性。具体内容可包括对学校制度建设、发展规划、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综合保障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大家普遍关心的事宜的意见和建议等。

提案内容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内容;

(3)不符合技术规范,一案多议、缺乏可操作性的意见;

(4)未经过充分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提案;

(5)涉及教职工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

(6)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已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

三、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应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填写(见附件),可另附页补充,一式两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3.提案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案名,即提案名称;

(2)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建议和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4.提案书写、打印须字迹工整,符合规范。

5.提案人和附议人均须本人签名。

四、时间安排

请各代表团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制度(试行)》(西电工〔2011〕12号)做好提案征集工作,代表提交的提案由代表团团长签字及单位盖章后,于2016年3月15日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马卫华,电子版发至:xdgh@ynyjxx.cn。

附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五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