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3-2014年度师德先进的通知
各单位:
为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2013-2014年度“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一)师德先进个人(含十佳师德标兵)评选范围是: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以教师资格证为准)及教育工作者。中青年教师应占一定的比例。
(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是:学校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培训、管理工作的二级及其以下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追求科学真理;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传播优秀文化。
2.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行为文明,举止得当,身心健康,为人师表,不断加强师德修养;诚实守信,廉洁从教,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自觉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3.刻苦钻研业务,教育教学质量高、效果好,工作业绩突出。以人为本,敬业爱生,坚持德育为先,与学生广泛交流,言传身教,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在工作上精益求精,教学任务饱满,能够主动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勇于承担科研任务,各方面成绩突出。
4.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或者本年度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他条件应符合校级“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发生,无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常效机制健全。经常开展师德教育活动,活动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效果突出,能够积极开展师德建设工作研究。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4.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工作勤奋扎实,廉洁奉公,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院(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5.其他条件应符合校级行政“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三、推荐程序
“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工作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和分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单位。
1.“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推荐,要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本单位师生意见,并经所在单位的党、政、工领导共同协商产生。
2.校工会将在学校网站上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及师生投票。
3.在参考师生投票的基础上,校工会组织召开分会主席会议进行综合评比,提出“十佳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建议人选、单位若干。
4.评选结果报校评选先进领导小组审定。
四、评选时间和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师德先进均需填写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3),并于6月3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dgh@ynyjxx.cn。同时,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标兵)”须附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推荐的“师德建设先进集体”须附3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各类事迹须生动具体、数据详实。
联系电话:88204129,81891738。
教师节前以学校名义进行表彰。
附件:1.“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推荐登记表
3.师德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