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五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西电工〔2014〕14号
为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促进教代会代表履行好代表职责、行使好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和吸纳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征集学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五届二次教代会”)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人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含3人)或以代表团名义可联合签名提出提案。其中1人为主提者,其余为附议者。
二、提案内容
提案应具有代表性、全局性、可行性和规范性。具体内容可包括对学校制度建设、整体规划、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大家普遍关心的事宜的意见和建议等。
提案内容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内容;
(3)不符合技术规范,一案多议、缺乏可操作性的意见;
(4)未经过充分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提案;
(5)涉及教职工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
(6)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已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
三、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应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填写(见附件1),可另附页补充,一式两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3.提案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案名,即提案名称;
(2)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建议和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4.提案书写、打印须字迹工整,符合规范。
5.提案人和附议人均须本人签名。
四、时间安排
请各代表团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制度(试行)》(西电工〔2011〕12号)做好提案征集工作,代表提交的提案由代表团团长签字及单位盖章后,于2015年3月10日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dgh@ynyjxx.cn。
附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五届二次教代会提案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