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社团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2 14:59来源: 来访问量:

各分会、各教职工社团(协会):

为促进我校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和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规范和引导教职工社团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教职工社团在服务广大教职工、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制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社团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教职工社团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社团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社团在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职工社团是在校工会管理和指导下,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教职工业余活动,增强教职工素质为目的,以服务教职工为宗旨,由具有共同兴趣爱好的教职工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 教职工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教职工社团必须在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科学、文化、艺术、体育等有利于教职工身心健康和素质提高的各项活动。任何社团不得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五条 校工会是教职工社团的主管部门,负责教职工社团的登记、审批、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社团成立与注销

第六条 教职工社团申请成立的条件:

1.具有明确的社团章程。

2.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管理。

3.有一定的教职工参与面,并有一支较为稳定的基本骨干队伍。

4.各社团按照各自特点制定会员入会条件,包括缴纳会费标准、特长要求、体质条件等,入会条件应兼顾普及和提高等不同层次的要求。

5.会员人数一般要在20人以上。

第七条 教职工社团成立流程:

1.由拟成立的社团召集人向校工会提交申请,同时提交社团章程、负责人简历、会员名单及其他相关材料。

2.经校工会审核合格后填写“登记表”,办理注册手续并备案。以后每年按规定时间到校工会注册。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志,但须经校工会批准并备案。

第八条 教职工社团章程内容应包括:

1.名称;

2.宗旨;

3.组织机构;

4.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及职责;

5.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6.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7.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8.章程的修改程序;

9.终止程序。

第九条 教职工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校工会申请注销登记:

1.分立、合并的。

2.经会员大会表决,超过协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解散的。

3.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十条 教职工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工会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整改或注销:

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触犯校纪校规,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及秩序,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不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管理,逾期没有办理注册手续。

3.连续六个月未进行正常活动,长时间组织管理混乱,机构瘫痪。

第三章 社团会员

第十一条 参加教职工社团的基本条件:

1.本校在职的工会会员。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承认教职工社团章程,服从管理。

第十二条 教职工社团负责人的基本条件:

1.社团负责人须由社团会员民主推荐产生。

2.要热心社团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乐于为教职工服务。

3.认真负责地组织开展活动,做好本社团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教职工社团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监督本社团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

4.向本社团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四条 教职工社团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服从管理,执行本社团的决议和决定。

2.按时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若因故不能参加,做到及时请假。

3.完成本社团交给的任务。

4.按社团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 社团活动与经费管理

第十五条 各社团依据各自的章程和活动计划开展活动,每半年至少组织活动一次,协会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做到事先计划,事后总结。

第十六条 各社团根据各自特点,应从普及和提高两个方面组织开展活动,以适应广大教职工不同需求,同时积极承办面向全校教职工的相关活动。

第十七条 各社团的经费由会员会费收入、校工会拨款和自筹资金组成:

1.各社团可按各自特点制定会费标准收取会费,并制定管理办法报送校工会备案。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并经社团负责人签字后报销。各社团应定期向会员报告会费使用情况。

2.校工会按照社团建设情况、会员人数和活动开展情况给予社团经费资助,优秀社团每年资助不超过20000元,普通社团每年资助不超过10000元。

3.校工会支持各社团组织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校工会将根据活动内容、人员规模及预期的活动效果进行审核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4.各社团组织活动产生的费用,属校工会支持范围内的,由社团提交申请,经过工会审核后,按工会财务制度报销。

5.校工会鼓励各社团参加由全国、省市级、兄弟高校组织的各项比赛。参加比赛的社团需提前向校工会提交参赛申请及经费预算方案。经校工会审核同意后方可组队参加比赛。

第五章 社团考核与评价

第十八条 经注册成立的社团需在每年3月向校工会递交一份年度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年度活动初步方案,活动预期效果及活动经费预算等。在每年12月递交一份年度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组织活动次数、活动实际效果,经费结算等。

第十九条 校工会对社团报送的工作总结进行审核后,对达到“优秀”要求的,予以优秀登记,给予继续注册资格并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对达到“合格”要求的,予以合格登记并给予继续注册资格;对“不合格”的社团依据实际情况予以限期整改或取消注册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校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于2019年4月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社团成立登记表

社团名称

成立时间

社团人数

社团宗旨

活动形式

(包括主要活动内容、活动方式与时间安排)

经费来源

(包括社团会费标准及其他经费来源)

负责人职务

姓名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会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审批通过之后由校工会和社团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