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6 10:06来源: 来访问量:

各分会: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第六届“双代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引领示范作用,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在学校全面实施综合改革和推进一流大学建设中贡献力量,根据2019年学校工会工作安排,决定评选表彰2018~2019年度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评选活动依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会评选年度先进实施办法》(西电工〔2016〕4号)执行。

二、评选条件

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执行文件制度,工会先进集体以二级分会下设的工会小组为单位参加评选,凡在学校入会满1年以上的工会会员均可参加工会先进个人评选。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工会先进集体:

(1)能积极协助单位党政做好会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思想情况,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发展。

(2)积极开展各项工会活动,组织会员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全年会员参加工会活动人数应达到90%以上。

(3)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能够将会员工作及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及时反映给党政工领导,积极为会员排忧解难;集体负责人能够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教职工,得到群众好评。

(4)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教学事故和违纪违法及师德失范情况发生。

(5)按时收取会费,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2.工会先进个人:

(1)思想端正,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校各项建设,能够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2)热爱和支持工会工作,能积极参加各种工会活动,或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各种工会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3)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能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

(4)热心为群众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受到群众好评。

(5)按时缴纳会费。

三、评选程序

1.评选活动以二级分会为单位组织申报和推荐,并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见附件1)。

2.各分会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酝酿先进推荐名单,酝酿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推荐名单须经本单位党、政、工共同协商产生,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后报送校工会。

3.校级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报学校工会委员会审批。

四、材料要求与时间安排

1.各分会推荐的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校级工会先进推荐表(见附件2、3),并附1000字以上的单行事迹材料。

2.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评选工作报告、评选材料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xdgh@ynyjxx.cn。联系人:张明、马卫华,联系电话:81891739、81891738。

五、其他事项

1.凡在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工会系统先进等须将获奖文件及证书复印件交至校工会,由校工会进行登记和归档。

2.6月10日前一并报送从教三十年人员申报表(见附件4)。

附件:1.校级工会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2.校级工会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

3.校级工会先进集体评选推荐表

4.教育系统从教三十年人员申报表

西电工〔2019〕06号-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